在佚名的小说《摘星》中,李白榆谢朗沈昀是一个普通人,但他注定要成为改变世界的英雄。被选中保护一个古老的神秘遗物,李白榆谢朗沈昀踏上了一场充满奇幻和冒险的旅程。他将面对邪恶势力的追逐和自己内心的挣扎,同时也发现了自己隐藏的力量和使命。十六岁那年秋,我出嫁,嫁给了我不喜欢的公子。他是前中书大人家的小公子谢朗,年纪尚轻就已经有了不少成绩。我深知这很正常,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向来如此。可这有了不喜欢,就一定会有喜欢,我心所向,乃是高阁探花郎,沈昀。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充满惊喜和感动的世界。
离下次休沐还有几天,我决定弄点东西到时候送给他,给他赔罪,毕竟他被罚跪,全是由我而起的。
想来想去,我决定上街看看。
逛至下午,终于看到了合适的东西。
我看着眼前的白玉冠簪,整体通透,没什么杂质,挺符合谢朗的气质。
正要付钱,却被掌柜的告知这支簪子已经被订出去了。
「没关系,让给这位小姐吧。」我循声寻人,发现来人竟是沈昀。
沈昀从二楼下来,冲着掌柜又说了一遍,「让给这位姑娘吧。」
我抬头看他,还是那般温润的笑意,我垂下眼睛,「那多谢沈大人了。」遂掏出银子,转身欲走,却被他牵住了袖子,「白榆,你……你多保重。」
「知道了。」我抬头看他,那双眼睛没再看我,那只手也松开了。
我冲他一点头,走了。
回府。
我坐在床上,这次没那种难受的感觉了。
很好。
正事都做得差不多了,我拿出我的茶具,在夕阳下煮一壶茶。
浮浮沉沉,人生百态,尽于一盏之间得显。
我放下手中的策论,才发现谢朗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身后。
我一回头,刚好撞上了他的眼睛,眼波相接,了无痕迹。
「你来了?」我伸手拿过一个新的杯子,给他倒上些许,「尝尝?」
他绕过我坐到了对面。
「不错。喜欢茶?」
我点点头又摇摇头,「是喜欢境界。」你这拽爷,当然不懂。
「不冷吗?」
我摇摇头。
他起身,到屋子里拿了件披风递给我,回书房了。
07
又一个休沐日。谢朗早早地唤了人叫我收拾,我因为昨晚看了个恐怖的话本子,折腾了半夜才睡着,是以直到坐上马车,我还是昏昏沉沉的,大脑一片空白。
谢朗见我精神不济,也没多说,只是拿了他身后的软垫供我靠着补眠。
没想到拽爷这么体贴,我斜倚在软垫上,慢慢睡着了。
迷迷糊糊中仿佛听到有人一声一声唤我「星星」。
「到了——」我被叫醒,掀开帘子看了看,风景还不错。
我们下车,找了个空旷的地方,欸,「不是说放风筝吗?风筝在哪?」
「提松去拿了,在后面。」
没过多久,果然看到提松跑了过来,手里拿着两个奇形怪状的东西。
我展开一看,好家伙,一个蜈蚣,一个蜘蛛。跟我整雌雄双煞呢?
我抬头,尽量用合理的表情面对谢朗,「为什么……都是这么可怕的贴画?」
谢朗看我伸手展开,原本眼角还隐隐含着笑意,听了我这话却转变成一脸的不快:
「你不喜欢?」
我……我其实也不是不喜欢,就是没想到谢朗看起来斯斯文文的,内心这么狂热。
我摇摇头,看着他脸色一点点好起来,他把那个蜘蛛的递给我,把着我的肩膀转了个方向。
「朝这儿跑,笨。」
我跑了两圈都没放起来,累得不行,只好就近找了个山坡坐下了。
谢朗倒很厉害,一会儿就放得很高。
我坐在软软的草地上,远远地看到,他牵着他的蜈蚣过来了。
「放不起来?」他朝我伸手,「把你的拿过来。」
我看着谢朗一点点跑远,没过一会儿,他就牵着我的蜘蛛回来了。
他把风筝递给我,顺势坐在了我旁边。
风从后面吹过来,带来了一点青草的味道,还有谢朗身上很特别的阳光的味道。
我从身上掏出一个盒子给他,他接过展开,露出的是那天我买的冠簪。
我看着他的眼睛一点点亮起来,问他要不要戴上看看,然后他说:
「不要。」
???
爷当时就生气了。
他把冠簪收回盒子,仔仔细细地收好,不管我了。
我突然想起马车上隐隐约约听见那几声呼唤,就问他,「之前,马车上,是你叫我星星吗?」
拽爷斩钉截铁地回我,「不是。」
「哦,那是蜈蚣叫的,还是蜘蛛叫的?」
拽爷的脸色,红了又青,青了又白,又变了。
我拍拍小伙子的肩膀,「说吧,你和我之间有什么我不知道的故事?」
他不自在地问我,「你真的不记得了?」
我摇摇头,确实不记得我跟他之前有过什么交集了。
「小时候……有一次我爹带我去你家赴宴,你和我玩了一整天,我们放了风筝,去了酒楼吃饭,临走的时候,你还和我说,你长大一定会嫁给我。」
啊这,「你居然一口气说了六十六个字?」呸,不是,「冒昧问一下,那年你几岁?」
「七岁。」
「谢朗,你是不是人啊还?朝一个三岁小孩骗婚?!」
谢朗不说话了。
我看情形不好,赶忙上去补救,「你知道的嘛,三岁,那么久了,我记不起来也正常。」他点点头,还是不太高兴。
「那个时候身边的丫鬟老是说什么以身相许的故事,我还以为嫁人是用来表达谢意的。不是故意诓你的。」
他转过身去,冷哼了一声,「这你倒记得清楚。」
网友那片花海点评:摘星这本小说的内容生动有趣,很好看
网友看不穿繁花满世点评:太棒了 摘星的内容很充实 让我感觉不到有一丝丝的败笔 我知道 我看一章 笔者可能写了一天 三天 甚至一周 非常感谢笔者的辛勤付出 让我体会到了一些不一样的满足感 祝笔者写的越来越好 好评多多 打赏多多
1摘星
十六岁那年秋,我出嫁,嫁给了我不喜欢的公子。他是前中书大人家的小公子谢朗,年纪尚轻就已经有了不少成绩。我深知这很正常,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向来如此。可这有了不喜欢,就一定会有喜欢,我心所向,乃是高阁探花郎,沈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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